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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5-12-24 08:55 浏览次数:

12月19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白清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谢经荣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法律施行10年来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广告工作及广告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作用,深入探讨新形势下推进广告合规和创新发展的法治路径。


会议指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广告市场监管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全方位推进法律的贯彻落实。10年间,广告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广告领域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广告监管执法规范高效,广告市场秩序更加健康有序;广告产业政策举措有力有效,广告产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告业加速联通千行百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彰显;广告传播弘扬正向价值、促进文明建设的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时代之需、聚焦民生期待,纵深推进广告法治建设,构建更加科学的广告法律制度体系。要强化广告监管,提升广告领域智慧监管能力,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增强社会共治,深入融合广告监管规则与行业管理制度,提升广告领域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引领产业发展,打造更有生机更显活力的广告产业集群。


相关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广告经营主体代表作交流发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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