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3年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暨广告行政约谈会通报了去年及今年第一季度广告监管情况。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高对医药广告的鉴别,不要轻易相信夸大疗效的医药用品广告。
会议透露,去年南宁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共监测各类广告61752条次,发现各类违法广告3865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6.25%。今年第一季度,再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广告448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9.52%。
去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22起,罚没163.36万元。从违法广告的类别来看,违法广告多集中在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广告等领域。
药品广告主要违法违规表现在: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语言和保证,如“1―15天就可行动自如”、“2―3盒见效”;可以根除、根治、治愈等;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对比,进行药品使用前后的比较等;药品广告无《药品广告审查证明》。
违法率较高的医疗广告主要违法违规表现在:未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存在以专家访谈、专家咨询、健康讲座等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如“某医院的教授讲解肝病治疗,屏幕下方即出现医院名称、地址、电话,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和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
一些保健食品广告,如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常提到的有“中国医药协会、中国性学会常务理事”推荐等,这些都是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在会议上指出。此外,违法违规的保健食品广告表现在,超出保健食品广告的批准范围;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
对此,南宁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身体有某些病痛需要就医或购买医药、保健品的患者,要提高对医药广告的鉴别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夸大疗效的医药用品广告。要仔细阅读医药品的说明书、核实是否有医药卫生部门的批准文号,理性鉴别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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