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红包的朋友,请帮我转发一下促销活动。”微信群里,常会出现这样的转发要求。不过昨天,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微信群收红包的同时,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从下月开始,《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朋友圈里发广告违规也要担责。记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媒体乱发广告惹纠纷的投诉并不少见。
自媒体发广告多了
抢了红包帮转广告却引纠纷
刘女士的微信好友很多,平时她也很热心,微信好友要她帮忙投票、转发,她都一一照办。前段时间,她却因为热心遇到了麻烦。她朋友圈有位好友经常推销面膜、内衣,前段时间,好友在微信群发了个红包,称最近面膜正搞促销活动,领到红包的群友请帮她转发一下促销活动。刘女士随手抢了一个红包,就将面膜促销活动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
过了一段时间,刘女士接到另一位好友电话,称买了转发广告中一款面膜,用了后发现是三无产品,皮肤还过敏了。她希望刘女士找到推销面膜的微商,帮她讨回损失。但刘女士联系卖面膜的好友,对方根本不理,事情还闹到了市场监管局。最终,刘女士自己掏腰包买礼物安抚朋友,才让风波平息。
帮转广告带有一定利益驱动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微博微信火了,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告也越来越普遍。有的人在微信群中发红包,并要求抢到红包的朋友帮忙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抢到红包者虽只抢到“几毛钱”的红包,却也只能碍于面子帮忙转发广告信息。但因为这种随手转发广告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还有一种分享朋友圈免费领礼品的广告,也有一定迷惑性。”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监管科蒋榕说,前段时间他们就接到市民反映,称只要在朋友圈分享广告信息,可免费获得时尚挎包。按要求照做并完成截图后,发送给对方公众号,又被要求把信息分享到3个微信群,再截图发送给公众号。完成了所有程序并按要求留下个人电话,地址,结果一个月后挎包连影子都没有。
自媒体广告一样要担责
是不是所有网上宣传都是广告?不是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据初步统计,我市2013年互联网商务交易额超过160亿元,2014年全年实现互联网商务交易额达231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43亿元。全市互联网商务用户超过3万户,以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居多。
今年以来,他们也查办了一些互联网广告案例,但主要针对一些企业自办网站上虚假宣传的。此次《办法》中,互联网广告定义得比较明确,确认了付费搜索属广告。但不是所有网上宣传都是广告。《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那么一些网页上的商业性展示,包括标签类的,其他法律规定,消费者必须拥有知情权的部分,就不属广告,还有检验合格证明等,都属知情权部分。
听信朋友圈广告吃亏了咋办?可截屏投诉
大家都有体会,打开朋友圈,不少都是广告,有推销产品的,有组织团购的,还有集赞的,这些到底算不算互联网广告,如果买了东西发现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呢?
蒋榕说,现在使用微博微信的人越来越多,而在微博、微信上发布广告、推销产品的自媒体也越来越多。这次《办法》明确,自然人也是广告的发布者,也就是说,自媒体广告违规了也需要担责。不过,网民也不用担心朋友圈遭到工商部门的广告监测,因为朋友圈是个私密空间,工商部门不会进行监控,如果看到违规违法的广告,或者购买了问题商品吃了亏,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并对朋友圈广告用截屏等方式保留及提供证据。
要投诉该找谁?可找发布方所在地工商局
《办法》明确了弹窗广告应确保一键关闭,不能关闭网民可投诉,属有意误导,截屏或拍摄视频都可作为证据。
互联网上信息浩瀚如海,很多广告根本搞不清谁发布的,该找谁投诉?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办法》规定,以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管辖为主,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管辖为辅的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时找不到广告发布者是谁,那么看是哪个网站上的广告,找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也是可行的。
一点提示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在信息化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自媒体,都可以在朋友圈中分享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但对于朋友圈信息,要加以甄别,不要盲从,戒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对不了解的信息要确认后再发布,真假难辨的信息不要发布,以防触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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