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产商们为了吸引购房者在楼盘对外宣传方面可谓是让人琳琅满目,什么旁边即将通地铁、建公园、配套优质教育资源和商业广场等等,让人看了不买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但是多少年过去了,周边还是没什么动静只有该楼盘孤零零的在那里,很多买房时宣传的配套设施都没有开到开工的迹象,很多人因此叫苦不迭。
而生活中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就好比成都某楼盘广告曾因“距天府广场仅20分钟车程”的广告词而被购房者投诉。投诉者称,当初开发商在媒体上打出诱人的广告宣传,什么“距天府广场仅20分钟车程”、“中国十大最具成长性房地产企业倾力打造”、“一流亲水社区”等,吹得天花乱坠让人头晕,很多人就是看了开发商的广告后,前往售楼处缴纳了一套房子的订金。
而针对虚假宣传这种情况,11月3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济南市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培训会议,通过对《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内容的解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自律,从源头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训会上,济南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了《拒绝虚假违法广告倡议书》,银丰地产及济南万科代表房地产企业进行了表态发言。
而《倡议书》强调,各房地产企业应坚决响应有关规定,商品房广告不得含有封建迷信等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能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出现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或融资、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以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以及含有能够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出现未经政府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企业或开发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是的,很多时候我们去买房的都会受到这些虚假广场所干扰,导致在买房的时候没有理智地意识到我们已经上了开发商们的圈套,从而买到的房子没有符合我们的预期。真金白银投进去最后搞得进退两难。而这一规定的出台,将会让我们在对楼盘的选择中不会再受那些说得天花乱坠的虚假广告的影响,更能让我们在买房的时候能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而选到更符合自己的房子。
也希望这一政策能运用到全国各地,让广大购房者在选房的过程中能够没那么多干扰。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