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手册汇总现行国家强制标准、行业技术规范以及上海市地方管理规章,全面覆盖楼顶发光字、楼宇LOGO、幕墙发光标识、户外广告牌、箱体灯箱、外立面招牌、园区视觉导视系统的设计、尺寸控制、亮度限值、结构验算、施工安装、行政审批全流程。所有条文均标注规范编号、实施日期与可落地量化指标,可直接用于方案编制、图纸报审、现场勘测的技术依据。
重要提示:本文罗列的规范数值仅作为前期方案参考,上海各辖区绿化市容、住建部门的执行尺度存在一定差异;正式方案施工前,必须结合项目属地最新管理要求、现场建筑结构承载力复核,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后方可落地。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实施日期:2022年03月01日
适用范围:楼顶大字、幕墙发光标识、户外广告牌、灯箱、外立面招牌、落地广告、企业LOGO标识全品类户外标识工程
核心条文&量化数据:
第4.1.5条 屋顶附属广告: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不宜超过建筑屋面投影面积的20%;设施外缘超出屋面墙体的距离不宜大于0.5m。
第6.0.3条 自发光标识夜间平均亮度限值(cd/㎡,E3中等亮度区域,适配上海办公楼、产业园通用标准):广告面积S≤0.5㎡时限值300cd/㎡;0.5㎡<S≤2㎡时限值250cd/㎡;2㎡<S≤10㎡时限值150cd/㎡;S>10㎡时限值150cd/㎡。E4商业区亮度上限可适度提高,居住区严格执行E3标准,严控光污染。
第6.0.2条 标识亮度均匀度要求:Lmin/Lmax ≥0.6,溢散光占比不得超过20%。
第8章结构设计要求:所有高空外挂标识必须开展风荷载验算;户外金属钢结构必须做长效防腐处理。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3日
实施日期:2012年10月01日
适用范围:所有楼顶发光字、幕墙外挂标识、广告牌的结构承载力验算
核心条文&量化数据:
第8.1.条 风荷载计算公式:(w_k=\beta_{gz}\mu_{sl}\mu_z w_0)
上海地区基本风压最低取值≥0.55kN/㎡;高层建筑高空广告牌必须按50年一遇风压取值完成验算。
第8.3.3条 外挂发光字箱体围护结构,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需要放大;幕墙悬挂标识必须专项复核后置连接件的抗拔承载力。
重点提示:玻璃幕墙不建议直接挂载重型不锈钢箱体,优先选用轻量化铝单板箱体降低整体荷载,规避结构安全风险。
发布日期:2001年02月27日
实施日期:2001年06月01日
适用范围:玻璃幕墙发光字、幕墙背发光LOGO标识安装工程
核心条文:第4.3.4条 严禁随意在幕墙受力立柱、横梁上随意打孔;如需加装外挂标识,必须采用专用幕墙后置锚栓,不得破坏幕墙密封系统与受力构件;自重较大的金属箱体,禁止直接挂载在幕墙面板上。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2日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01日
适用范围:园区导视系统、楼宇室内外视觉导视、大堂LOGO、楼层导向标牌项目
关键内容:标识尺寸必须根据目视距离精准匹配;标识色彩和建筑外立面保持合理对比度;导视标牌光源亮度不得干扰行人、车辆夜间正常视线。
修正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实施日期:2025年04月01日
适用范围:上海全域楼顶广告、楼宇外立面大型广告牌、户外灯箱、经营性户外广告
核心管控条款:
第十一条【禁设区域】:优秀历史建筑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广告设施不得遮挡、影响消防设施、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单块边长>4m或者总面积>10㎡、设置高度高出建筑屋面10m以上的大型钢结构广告,必须向属地绿化市容部门办理设置许可。
新增安全要求:户外广告投放使用满2年之后,每年都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结构安全检测。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3日
实施日期:2023年05月01日
适用范围:上海企业楼宇招牌、楼顶标识、外立面发光字、产业园标识、门店灯箱项目
关键量化条文:
第4.3.8条 中高层建筑(6层以上)外立面附属招牌字符最大边长限制:建筑高度18m≤H<54m时,字符最大高度≤2.5m;建筑高度54m≤H<100m时,字符最大高度≤5m;建筑高度≥100m时,字符最大高度≤8m。多层建筑(≤6层)招牌字符边长最大不得超过0.8m。
照明硬性要求:发光招牌光源不得直射居民住宅窗户,面向居住区的标识禁止使用动态闪烁光源。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
实施日期:2022年01月01日
适用范围:所有户外广告、发光标识、灯箱的施工、安全验收、拆除工程,是图纸报审必备的强制依据
核心条文(第6.0.4条、第6.0.6条):
人行道上方招牌底部离地净空≥2.5m,跨越车行道路的招牌底部净空≥4.5m。
人员密集场所的广告板材必须采用难燃/不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喷绘、泡沫板材。
高空户外广告结构必须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同时充分考虑阵风、地震作用的影响。
主席令第81号,2021年04月29日修订施行
适用范围:全部户外发光广告、楼顶LOGO广告、灯箱广告的内容合规审查
重点条款:第四十二条 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设施、消防设施周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广告内容禁止虚假宣传、违规使用极限用词。
本文罗列的所有规范数值仅作为项目前期方案预估参考,上海各区绿化市容、住建部门的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化要求;正式落地前,必须安排现场实地勘测,复核建筑承载力,完成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021-55221417